【非法集結】涉2019年旺角非法集結 20歲男判勞教中心官斥行為惡劣
發布時間: 2022/10/18 12:08
2019年9月「全球反極權遊行」引發衝突,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。6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、藏武及襲警等5罪,3男先後認罪。其中20歲地盤工人承認非法集結罪及2項襲警罪,裁判官今(18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指,被告為求逃脫作出襲警行為惡劣,但考慮到被告年輕和有更生需要,按報告建議判入勞教中心。
代表律師求情指,早前為被告索取的報告建議被告入勞教中心或教導所,被告在求情信稱對造成警員受傷感抱歉。
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引述案情指,被告陳輝烆當晚約11時半被捕,警員7608制服被告時遭被告打頭和拉扯手指,無名指骨折和腫痛,警員15120在協助制服時亦遭被告拗手指。
裁判官指案發時為反修例運動高峰期,被告穿上一身裝備明顯有備而來,被告被拍得放紙皮在路旁的火種上,行為鼓吹他人破壞。裁判官又批評被告行為惡劣,為求逃脫襲警,令其中1名警員手指骨折,判處即時監禁無可避免。
不過裁判官表示被告案發時17歲,沒有案底,判刑時除了考慮阻嚇性,亦不能忽視更生,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。
同案5名被告為朱德成(30歲,演員)、黃家偉(30歲,送貨員)、廖樂兒(18歲,學生)、劉曉彤(18歲,學生)和岑子軒(25歲,工程師)。
除岑外,5人均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,指他們於2019年9月29日,在旺角太子道西142號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,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。陳另被控於同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襲擊警員7608及警員15120。
黃已承認非法集結罪,被判監4個月。岑則承認管有雷射筆,被判監140日。另外3人不認罪,排期於2023年1月12日開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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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